坐庄操纵股价获利三亿,被罚没并获刑八年半 2021年10月27日 | 没有评论 | 债权债务, 刑事辩护, 媒体报道, 金融证券 坐庄操纵股价获利60%,《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 阅读全文 »
监察委管辖的100个罪名以及立案和定罪量刑标准 2021年9月10日 | 没有评论 | 刑事辩护, 法律法规 监察委管辖的100个罪名以及立案和定罪量刑标准;监察厅(局)、预防腐败局及人民检察院查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以及预防职务犯罪 阅读全文 »
《刑法》修正案(十一)的主要变化解读 2021年3月1日 | 没有评论 | 刑事辩护, 法律法规 刑法修正案十一修订内容和详细解析,刑事责任年龄,金融犯罪打击力度加大,增加“冒名顶替”犯罪,增加高空抛物、抢夺公交车方向盘犯罪 阅读全文 »
《刑法修正案》规制资本市场:欺诈发行最高判15年,造假罚款不设上限 2020年12月27日 | 没有评论 | 公司法务, 刑事辩护, 法律前沿, 法律法规, 金融证券 通过立法对非诚信甚至欺诈行为进行有力震慑,有利于注册制的顺利实施,降低全社会的交易成本,从而使金融市场更好的服务实体经济。 阅读全文 »
大连13岁男孩杀害10岁女孩案宣判:公开赔礼道歉,赔偿原告128万 2020年8月10日 | 没有评论 | 刑事辩护, 媒体报道 大连13岁男孩杀害10岁女孩案宣判;是否应降低未成年人犯罪入刑的年龄;或者采用恶意年龄补足制度? 阅读全文 »
注意:2020年开始 买卖、使用兴奋剂属于犯罪行为 2020年5月29日 | 没有评论 | 刑事辩护, 法律法规 走私、非法经营、非法使用兴奋剂犯罪;走私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非法经营罪;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 阅读全文 »
2020年最新国家赔偿标准为每日346.75元 2020年5月25日 | 没有评论 | 侵权责任, 刑事辩护, 法律法规 自2020年5月18日起作出的国家赔偿决定涉及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的赔偿金标准为每日346.75元 阅读全文 »
公司员工侵吞客户账款 涉及合同诈骗/职务侵占,表见代理的法律问题辨析 2020年5月10日 | 没有评论 | 侵权责任, 债权债务, 公司法务, 合同纠纷 公司员工侵吞客户账款,属于“合同诈骗”还是“职务侵占”,刑民交叉如何审理。争议焦点“个人行为”、“职务行为”还是构成“表见代理”? 阅读全文 »
最高法院:彻底解决同案不同判问题 2020年3月13日 | 没有评论 | 刑事辩护, 法律法规 各专门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理与执行过程中,发现 存在法律适用分歧的,应当向审管办提出法律适用分歧解决申请: 阅读全文 »
利用疫情分别诈骗40万 16万,沪两嫌犯最高可判无期 2020年2月22日 | 没有评论 | 刑事辩护, 法律前沿 诈骗罪数额巨大,特别巨大,特殊情形的判刑标准;疫情期间诈骗构成特殊情形,诈骗40万元可能被判无期徒刑 阅读全文 »
未成年人犯罪,法律还能做什么 2019年10月27日 | 没有评论 | 侵权责任, 刑事辩护, 媒体报道 未成年人犯罪与遵守“罪刑法定”原则; 未成年人犯罪之恶意补足年龄制度;修改犯罪处罚年龄不可取... 阅读全文 »
被拘留了怎么办 2019年2月27日 | 没有评论 | 刑事辩护 拘留所可以探视吗;刑事拘留怎么办?看守所最多关多长时间,刑事拘留期限一般多少天?拘留所和看守所的区别;拘留所的真实生活;拘留15天会有案底吗?治安管理处罚法关于行政拘留;有行事拘留吗... 阅读全文 »
上海看守所地址 2019年2月24日 | 没有评论 | 刑事辩护 看守所和监狱的区别;亲属能会见被拘留人员吗?上海各看守所地址;上海浦东看守所地址;上海第三看守所地址;上海第二看守所地址;律师会见被拘留人员... 阅读全文 »
吴秀波出轨事件是否涉重婚罪 2019年1月23日 | 没有评论 | 刑事辩护, 媒体报道, 离婚继承 吴秀波出轨陈昱霖致人设崩塌; 重婚罪的法律解释; 重婚罪可以自诉,也可以公诉; 重婚罪的量刑范围... 阅读全文 »
手术后纱布遗留病人体内死亡,可追究刑事责任 2019年1月15日 | 没有评论 | 刑事辩护, 医疗纠纷, 媒体报道, 经典案例 医疗事故可否追究医生刑事责任;医疗事故罪的客观要件;医疗事故罪的主观要件;所用纱布无显影线;电视剧中纱布遗留病人体内,没有显影功能 阅读全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全文 2019年1月1日 | 没有评论 | 刑事辩护,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已于2019年10月26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商用密码服务使用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的,应当经商用密码认证机构对该商用密码服务认证合格 阅读全文 »
细节决定是否正当防卫,昆山反杀案生死仅一步之遥 2018年9月2日 | 没有评论 | 刑事辩护, 媒体报道 9月1日,昆山警方和检察院联合发布通报,昆山反杀案尘埃落定,于海明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防卫过当,故意杀人 阅读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