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安区石门二路170 弄动迁征收范围,静安区动迁征收政策,上海市动迁征收法律咨询,静安区动迁征收安置补偿标准,公房动迁同住人
上海申宜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朱敏律师提醒:
在征收过程中会先后发布补偿方案意见稿和修改稿,由此可以计算出大概的补偿数额,在征收过程中征收部门一般以户(一证为一户)为单位进行补偿,并不对被征收人家庭内部或公房承租人、同住人、私房产权人之间的利益进行分配。被征收人家庭内部或公房承租人、同住人、私房产权人之间的利益分配需家庭内部协商解决,在协商前,建议先了解动迁补偿份额相关的法律规定。若暂时无法达成一致的分配协议,需要提起诉讼,建议提前咨询律师介入,以免错过冻结保全动迁补偿款和取证的时机。
区旧改总办:
你办《关于申请确认石门二路170弄及周边零星旧改项目房屋征收范围的请示》(静旧总办请〔2023〕17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石门二路170弄及周边零星旧改项目列入我区旧城区改造房屋征收范围。具体房屋征收范围为东至上海自然博物馆,南至静安雕塑公园,西至石门二路,北至上海市育才初级中学。
二、在启动改造前,应按照《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居民意愿征询和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询工作,在被征收人、房屋承租人同意旧城区改造和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补偿协议达到规定比例后,方可实施改造工作。
特此批复。
附件:石门二路170弄及周边零星旧改项目房屋征收范围示意图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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