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例描述 李先生在上海创办了一家科技公司,经过他本人以及团队的辛勤努力,公司前几年在新三板上市,李先生积累 […]
一、案例描述
李先生在上海创办了一家科技公司,经过他本人以及团队的辛勤努力,公司前几年在新三板上市,李先生积累了一大笔财富。太太张女士在李先生的帮助下,成立了一家连锁美容机构,生意也很红火,两人积累的财富规模高达数亿元,成为众多亲朋好友羡慕的对象。
两人拥有了不菲的财富,遗憾的是因为各忙各的事业,经常聚少离多。李先生常年出差,太太则一边顾家,一边经营自己的事业,因此两人经常吵架,感情走向了破裂的边缘。经过双方多次协商,两人同意离婚,并且就财产的分割和子女的抚养问题最终达成了一致意见。
两人离婚后,10岁的女儿由张女士抚养,李先生每周可以探望女儿两次,两人也同意各出500万元作为女儿的抚养费,用于女儿日后的生活、医疗、教育等各项开支。但两人无法协商一致的是,女儿的1000万元抚养费由谁来掌管。两人各有各的担心:如果女儿的1000万元抚养费由李先生掌管,张女士担心李先生日后会将女儿的钱用在企业经营上或用于再婚后的家庭开支;如果女儿的1000万元抚养费由张女士掌管,李先生则担心张女士把钱拿去搞投资理财亏损掉。
两人因为这件事情争执不下,若再协商不成,很有可能走上诉讼离婚的途径,届时两人离婚不仅要支付高额的律师费、诉讼费,同时还可能涉及评估费、审计费、保全费等费用,不仅费时、费力,还有很大的经济损失,得不偿失。
二、律师解决策略
夫妻两人离婚分开后,如何解决双方互不信任的问题?如何对未成年人名下的财产进行监护和保护?如何对未成年人名下的财产做到保值增值?结合本所律师常年为高净值人士服务的经验,针对此类问题,可巧妙组合运用现行有效的法律工具和金融工具,并且分不同的财产类型来安排,为高净值人士提供最佳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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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的事先规划策略
对于未成年子女名下的不动产保护,夫妻离异后,可以将房产95%的产权登记在子女名下,父亲和母亲名下各拥有2.5%的产权,这叫做"不动产按份共有登记"。这样,日后任何一方均不能单独处置该房产,若要处置,必须两人都同意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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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权的事先规划策略
对于传承给未成年人的企业股权,可以提前传承到子女名下。这时,最好在公司章程中约定,孩子成年之前,未成年人的股东非财产性权益由父亲或母亲代为行使,财产性权益归子女自己。或者是将子女名下的部分股权委托亲属代持,双方可以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在孩子成年后,协助子女将股权过户至子女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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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资产的事先规划策略
对于子女名下金融资产的保障,比较好的方案,(如前述案例)就是将女儿的1000万抚养费,在夫妻离婚时就设立不可撤销的家族信托,李先生或张女士作为信托的委托人,受托人为信托公司,受益人为未成年女儿。信托架构搭建好后,日后按照信托合同的约定,女儿由张女士抚养期间,每年领取小额的抚养费;待女儿成年后,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开设银行账户,自己领取信托收益并支配。信托合同中也可以事先约定,在张女士抚养期间,女儿成年之前,如果出现母亲有侵害女儿抚养费的行为,或发生将抚养费用作他处的行为,则张女士停止代领女儿抚养费。这样不仅可以解决两人互不信任的问题,确保抚养费用到女儿身上,而且信托公司或私人银行可以很好地帮助女儿打理这部分资产,实现财富的保值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