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摘要:
东至虹许路,南至钦州北路,西至虹梅路,北至蒲汇塘土地征收公告,征收补偿款计算,征收款分配方案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沪(闵)征地告〔2022〕第2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2年08月24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2〕826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四类住宅组团用地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东至虹许路,南至钦州北路,西至虹梅路,北至蒲汇塘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虹桥村2094.9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2094.9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2094.9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2094.9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闵行区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人:徐春燕 联系地址:吴中路1136号
联系电话:64467930 监督电话:33885797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盖章)
2022年09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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