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口昆明路以南项目(83-99街坊)房屋征收决定和补偿方案公示

文章摘要:

虹口区83、84、85、86、94、95、96、97、98、99街坊房屋动迁征收信息;动迁法律咨询;补偿款计算工具


上海申宜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朱敏律师提醒:

在征收过程中会先后发布补偿方案意见稿和修改稿,由此可以计算出大概的补偿数额,在征收过程中征收部门一般以户(一证为一户)为单位进行补偿,并不对被征收人家庭内部或公房承租人、同住人,私房产权人之间的利益进行分配。被征收人家庭内部或公房承租人、同住人、产权人之间的利益分配需家庭内部协商解决,在协商前,建议先了解动迁补偿份额相关的法律规定。若暂时无法达成一致的分配协议,需要提起诉讼,建议提前咨询律师介入,以免错过冻结保全动迁补偿款和取证的时机。

>> 点击下载:虹口区征收补偿款计算工具.xlsx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以及《虹口区83、84、85、86、94、95、96、97、98、99街坊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虹口区83、84、85、86、94、95、96、97、98、99街坊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征求意见及修改情况公告已经在保定路358号、保定路37号、临潼路85号、东大名路1096号、惠民路73弄、昆明路284弄、惠民路150弄、舟山路17弄、霍山路21弄、长阳路138弄等弄堂张贴公布!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
房屋征收决定

虹府房征〔2021〕7号

因公共利益需要,根据《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71号)规定,现决定征收下列范围内的房屋,同时收回该范围内国有土地使用权。

房屋征收范围:东至大连路,南至平凉路、杨树浦路,西至东大名路、海门路,北至昆明路。(具体地址另行公布)

征收范围内被征收人户、公有房屋承租人户应当及时搬迁,在《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确定的搬迁期限内逾期未完成搬迁的,征收人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对本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60日内向上海市人民政府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附:《虹口区83、84、85、86、94、95、96、97、98、99街坊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
2021年6月2日

 

方案修改情况

一、增加八处房源,即在原有松江南站基地、奉贤南桥基地和彩虹湾等房源的基础上,增加宝山共康基地、宝山顾村原选址基地、松江佘山北基地、浦东惠南民乐基地、浦东航头拓展基地、青浦新城一站基地、青浦徐泾基地、嘉定城北基地房源。

二、调整按期签约奖条款。

三、提高临时安置费补贴标准,提高到每月100元/㎡,低于6000元/证按6000元/证计。

 

若想了解更多征收补偿政策,可根据需要参考本网站以下文章:

 

>> “托底保障”中的“居住困难户”认定常见问题

>> 上海“一证一套”动迁政策解读

>>  “数砖头”和“数人头”哪个划算

>>  公房动迁“同住人”认定

>>  私房动迁利益的分配

>>  涉及离婚、继承法律关系的动迁

|分类目录:动迁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