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摘要:
原则同意112、113街坊列入我区旧城区改建范围。房屋征收范围为:东至安国路,南至唐山路,西至舟山路,北至周家嘴路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文件
虹府发〔2020〕18号
虹口区人民政府关于 112、113街坊旧城区改建房屋征收范围的批复 |
区旧区改造和房屋征收工作指挥部:
你单位《关于申请确认虹口区112、113街坊旧城区改建房屋征收范围的请示》(虹旧征指〔2020〕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112、113街坊列入我区旧城区改建范围。房屋征收范围为:东至安国路,南至唐山路,西至舟山路,北至周家嘴路。示意图见附件。 二、请你单位会同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等相关单位,按照《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抓紧组织开展居民意愿征询和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询工作,在被征收人、房屋承租人同意旧城区改建和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补偿协议达到规定比例后,启动实施改建工作。 特此批复。 附件:112、113街坊房屋征收范围示意图
虹口区人民政府 2020年5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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