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余杭路二期动迁范围;“托底保障”中的“居住困难户”认定常见问题;征收补偿款计算工具
上海申宜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朱敏律师提醒:
在征收过程中会先后发布补偿方案意见稿和修改稿,由此可以计算出大概的补偿数额,在征收过程中征收部门一般以户(一证为一户)为单位进行补偿,并不对被征收人家庭内部或公房承租人、同住人之间的利益进行分配。被征收人家庭内部或公房承租人、同住人之间的利益分配需家庭内部协商解决,在协商前,建议先了解动迁补偿份额相关的法律规定。若暂时无法达成一致的分配协议,需要提起诉讼,建议提前咨询律师介入,以免错过冻结保全动迁补偿款和取证的时机。
转载公告如下:
虹口区7993、103、104、108、109街坊
旧城区改建意愿征询公告
为充分尊重广大居民的旧城区改建意愿,加快推进旧城区改建工作,改善居民居住条件,虹口区人民政府将对虹口区79、93、103、104、108、109街坊组织开展旧城区改建工作。本地块旧城区改建的房屋征收范围如下:
79街坊:东至高阳路,南至弄地,西至弄地,北至周家嘴路
93街坊:东至海门路,南至弄地,西至弄地,北至昆明路。
103街坊:东至丹徒路,南至唐山路,西至高阳路,北至东余杭路
104街坊:东至弄地,南至唐山路,西至丹徒路,北至弄地
108街坊:东至舟山路,南至东余杭路,西至公平路,北至周家嘴路
109街坊:东至舟山路,南至唐山路,西至弄地,北至东余杭路
(具体地址详见附件)
根据《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71号)第十二条的规定,我们将从2020年11月6日起至
2020年11月15日止,组织房屋征收范围内的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开展旧城区改建意愿征询。我们将向被征询人发放《虹口区7993、103、104、108、109街坊旧城区改建意愿征询单》,请持合法有效房地产权证或租用公房凭证的居民积极配合,认真填写征询单并按时提交。我们将在2020年11月17日公布意愿征询结果望居民们大力支持我们的工作,并珍惜自己的权利
办公地址:保定路358号
接待、办公时间:上午:09:00-11:30
下午:13:30-17:00
晚上:18:00-20:00
上海市虹口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20年11月4日
基地地址
基地办公室分为两个区域:
A区为虹口区第一房屋征收服务事务所办公区域
接待范围为:虹口区79、93、103、104、109街坊
所属居委:(鸿兴、提篮桥、兆庆、三联)
B区为虹口区第二房屋征收服务事务所办公区域
接待范围为:虹口区108街坊
所属居委:(景星)
若想了解更多征收补偿政策,可根据需要参考本网站以下文章:
>> 公房动迁“同住人”认定
>> 私房动迁利益的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