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余杭路(二期)79、93、103、104、108、109街坊动迁进展;虹口征收补偿款计算工具
上海申宜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朱敏律师提醒:
在征收过程中会先后发布补偿方案意见稿和修改稿,由此可以计算出大概的补偿数额,在征收过程中征收部门一般以户(一证为一户)为单位进行补偿,并不对被征收人家庭内部或公房承租人、同住人之间的利益进行分配。被征收人家庭内部或公房承租人、同住人之间的利益分配需家庭内部协商解决,在协商前,建议先了解动迁补偿份额相关的法律规定。若暂时无法达成一致的分配协议,需要提起诉讼,建议提前咨询律师介入,以免错过冻结保全动迁补偿款和取证的时机。
转载公告如下:
虹口区79、93、103、104、108、109街坊
旧城区改建意愿征询结果公告
虹口区79、93、103、104、108、109街坊旧城区改建的房屋征收范围为:
79街坊:东至高阳路,南至弄地,西至弄地,北至周家嘴路。
93街坊:东至海门路,南至弄地,西至弄地,北至昆明路
103街坊:东至丹徒路,南至唐山路,西至高阳路,北至东余杭路。
104街坊:东至弄地,南至唐山路,西至丹徒路,北至弄地
108街坊:东至舟山路,南至东余杭路,西至公平路,北至周家嘴路
109街坊:东至舟山路,南至唐山路,西至弄地,北至东余杭路
上述地块于2020年11月6日起至2020年11月15日实施旧城区改建意愿征询,现征询工作已结束,特将意愿征询结果公告如下:
1、应发意愿征询意见单:3702份(以房屋产权证、租赁凭证计户;
2、实发意愿征询意见单:3676份;
3、愿意改建的3600户,占应征询户总数的97.24%。
根据《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71号)规定,愿意改建的居民户数已超过地块总户数的90%以上,我们将启动该地块的旧城区改建工作。
感谢居民同志们对旧城区改建的支持!
特此公告
上海市虹口区房保障神房屋管理局
2020年11月17日
注:《虹口区79、93、103、104、108、109街坊旧城区改建意愿征询结果清册》在保定路358号公示栏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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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房动迁“同住人”认定
>> 私房动迁利益的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