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13岁男孩杀害10岁女孩案宣判;是否应降低未成年人犯罪入刑的年龄;或者采用恶意年龄补足制度?
8月10日,澎湃新闻从受害女孩小淇母亲和代理律师处获悉,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对小淇案做出民事诉讼判决,判处蔡某某、庄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辽宁省级平面媒体上向原告小淇母亲及家人公开赔礼道歉(道歉内容需经法院审核),此外民事赔偿部分,判处蔡某某、庄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合计1286024元。
2019年10月20日,13岁大连男孩蔡某某杀害同小区居民10岁女孩小淇,抛尸灌木丛。因蔡某某未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警方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对其进行3年收容教养。
2020年1月3日,小淇家人来到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正式提起民事诉讼。5月9日上午,小淇被杀案民事诉讼部分在大连市沙河口区法院开庭。
人民微评:未成年人犯罪应受足够审思
警方通报大连10岁女孩被杀案,女孩被杀令人痛惜,加害人同是未成年,让人愕然而沉重。“我们是祖国的花朵,请好好爱护我”,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订草案正在审议之中,血的教训再次冲撞人心!治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如何破题?必须早发现早预防,实行分级干预。
社会反响
该案发生后在社会上引起很大反响,并伴随着公众对于未成年犯罪的大讨论。其中分为以下几种观点:
1.应降低未成年人犯罪入刑的年龄。在2019年的两会上,曾经就有30名人大代表联名提出将入刑年龄降低到12周岁。
2.应追究未成年人监护人的相应责任。
3.有学者提出可以借鉴普通法系的恶意年龄补足制度,对未满14岁的未成年人,主观恶性非常大的恶性犯罪推定其认知能力达到责任年龄。从而不以14周岁作为绝对的入刑年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