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兴东路69号东、西地块征收决定;复兴东路69号地块征收补偿计算工具;动迁法律咨询
上海申宜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朱敏律师提醒:
在征收过程中会先后发布补偿方案意见稿和修改稿,由此可以计算出大概的补偿数额,在征收过程中征收部门一般以户(一证为一户)为单位进行补偿,并不对被征收人家庭内部或公房承租人、同住人之间的利益进行分配。被征收人家庭内部或公房承租人、同住人之间的利益分配需家庭内部协商解决,在协商前,建议先了解动迁补偿份额相关的法律规定。若暂时无法达成一致的分配协议,需要提起诉讼,建议提前咨询律师介入,以免错过冻结保全动迁补偿款和取证的时机。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69号东块)
发布时间:2020-12-17 索引号:SY0024301780202001778
发文机关:区府办 发文字号:黄府征〔2020〕16号
因公共利益需要,根据《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71号)规定,现决定征收下列范围内的房屋,同时收回该范围内国有土地使用权。
房屋征收范围:东至四牌楼路,南至复兴东路,西北侧至复兴东路69号地块(西块)。具体门牌号:见附件。
征收范围内被征收人户、公有房屋承租人户应当及时搬迁,在《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确定的搬迁期限内逾期未完成搬迁的,征收人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对本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60日内向上海市人民政府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附:1.《房屋征收范围具体门牌号》
2.《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15日
复兴东路69号地块(东块)房屋征收范围具体门牌号
四牌楼路:178-180号(双号)、182弄1-5号、190、198号;
学院路:120弄1-2号;
复兴东路:503号等。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69号西块)
发布时间:2020-12-17 索引号:SY0024301780202001777
发文机关:区府办 发文字号:黄府征〔2020〕15号
因公共利益需要,根据《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71号)规定,现决定征收下列范围内的房屋。
房屋征收范围:东至四牌楼路,南至复兴东路,西至光启路,北至学院路。具体门牌号:见附件。
征收范围内被征收人户、公有房屋承租人户应当及时搬迁,在《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确定的搬迁期限内逾期未完成搬迁的,征收人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对本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60日内向上海市人民政府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附:1.《房屋征收范围具体门牌号》
2.《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15日
复兴东路69号地块(西块)房屋征收范围具体门牌号
复兴东路:515号、519弄1-24号、529弄28号;
四牌楼路:142-162号(双号)、166号、168弄3-9号、168号;
光启路:159号、163 -189号(单号,含169弄1-5号、177弄1-18号)、191号、203-205号(单号);
学院路:104 -120号(双号,含112弄1-10号)、134-144号(双号、含134弄1-9号)、148-164号(双号,含148弄3-43号、148弄3支弄1-3号、148弄12支弄1-10号、158弄1号、158弄3-6号)等。
(信息来源于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官网,仅为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确切信息请以官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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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房动迁“同住人”认定
>> 私房动迁利益的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