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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浦区金陵东路203街坊征收决定于2020年10月19日发布;金陵东路203街坊征收补偿计算工具下载
黄浦区金陵东路203街坊征收决定于2020年10月19日发布,公告如下: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文件
黄府征[2020]10号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
因公共利益需要,根据《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71号)规定,现决定征收下列范围内的房屋,同时收回该范围内国有土地使用权。
房屋征收范围:东至东方商厦、华融大厦,南至新永安路,西至永安路,北至金陵东路。具体门牌号:见附件。
征收范围内被征收人户、公有房屋承租人户应当及时搬迁,在《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确定的搬迁期限内逾期未完成搬迁的,征收人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对本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60日内向上海市人民政府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
1.《房屋征收范围具体门牌号》
2.《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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